[成報] 新婦協促查企業性別歧視

 2011-05-03 A08| 港聞
  【本報靜態組報道】Prada在日本的分公司自前年起捲入一宗對女員工性別歧視、性騷擾及無理解僱的糾紛,更涉嫌強迫員工購買旗下產品作不誠實的會計紀錄。新婦女協進會指出,據悉Prada已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,正籌備今夏在本港招股上市,該會要求港交所應對尋求上市的企業,作出性別歧視核查,調查結果可作為批准上市的條件。
作為批准上市條件
新婦女協進會昨發表聲明指出,女事主Rina Bovrisse於09年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起訴,去年也曾到聯合國在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》的大會上作出控訴,迄今案件仍未得到解決,而投訴Prada的這名前員工Rina,聯絡過香港的勞工團體和婦女團體,講述了她的個案詳情,希望引起協會關注。
該會認為,有必要喚起市民關注在港上市企業,是否有歧視女性員工的管治文化,以及是否盡僱主和企業責任去預防歧視,協會也在11年4月28日開始透過網上蒐集個人聯署及團體聯署,截止時獲得117個簽名聯署。
協會指出,港交所應立即向該公司了解,其是否已制定各項反歧視政策,及其對各項有關歧視、性騷擾等指控等的具體回應,在未有滿意回覆前,應停止其上市程序;又要求Prada就有關在日本發生的涉及歧視、性騷擾等指控等作出具體回應,交代公司是否設有性別友善、反歧視及性騷擾的政策及指引,及政策執行和監察的措施。